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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-1| 查看: 1| 評論: 0
產品設計專業錄取原則:認可各省(市、區)藝術統考(聯考)成績,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,擇優錄取;如需學校確定投檔規則,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(綜合成績=高考文化成績×30%+專業統考成績×70%);投檔成績相同時,依次按專業、文化成績排序擇優錄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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